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管理新加坡的金融服务业。

这是一个由政府运营的机构,制定了某些法律来规范全国范围的金融服务,例如《证券和期货法》以及《金融顾问法》。

这些法律相结合,形成了一个单一的模块化许可模型和一个集成的监管框架,为行业参与者提供了一套健全而透明的规则。

创建该框架的目的是确保提供资金管理服务的所有机构的标准将保持一致,并具有一致的要求,同时又为金融服务行业提供了在参与者之间进行高水平创新的灵活性。

在新加坡经营金融服务业务的牌照

由于《证券和期货法》和《金融服务法》形成了统一的许可模型,因此,金融中介仅需持有一个许可。

要选择的牌照是一种更适合中介活动的牌照。

可用的牌照是《资本市场服务牌照》和《财务顾问牌照》。

这些牌照允许中介机构进行财产基金管理,资产和投资组合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证券交易和期货交易,以及提供有关公司财务措施的建议。

只有符合某些豁免条件的中介机构才不需要牌照。

外国人和外国公司必须有当地个人或公司来代表。

该代表将代表外国人或外国公司持有牌照。

资本市场服务牌照

从事《证券和期货法》所规定活动的人,必须申请《资本市场服务牌照》。

这些活动如下:

1.证券交易

2.期货合约交易

3.证券融资

4.提供证券托管服务

5.杠杆式外汇交易

6.就公司财务事宜提供咨询

7.基金管理

8.房地产投资信托管理

从事任何这些活动的人必须获得《资本市场服务牌照》(CMS牌照),除非有特定的豁免规定。

只能授予公司CMS牌照。

如果某人打算在进行上述任何活动中充当CMS牌照持有人的代表,则该个人将需要获取相关的CMS代表牌照,除非有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