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必须在成立后18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 (AGM),向所有股东递交公司账目、经营情况的报告文件,并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下一步经营计划进行审议。
而当股东大会结束后,该公司必须在1个月内,将股东大会形成的材料,连同公司账目、公司成立文件一并递交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续签公司注册证书,以完成新加坡公司年检工作。
其后新加坡公司每年都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间隔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个月。若逾期会有政府罚款最低$300的罚款,小型公司可以申请免股东大会。
小型新加坡公司的条件 (满足任意2个条件):
1、总营业额不超过 1 千万新元·。
2、公司总资产额不超过 1千万新元。
3、公司员工人数不超过 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