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注册局ACRA规定:所有新加坡公司每年必须按时提交年报。与此同时,新加坡注册局也强调,如果公司不按时提交年报,公司及其负责人可能面临以下三项处罚。
后果1:
《新加坡公司法》175、197和201(1)条对公司年审期限有明确规定,公司每年需召开股东大会AGM、提交年报报告和财务报告。2018年,新加坡对年审规定的时限进行了全面更新。按财务年度为2018年8月31日或之后的新加坡公司,年审时限如下:
1.私营有限公司:财务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必须召开联合调查会,7个月内必须召开联合调查组;
2.公共公司:财务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必须召开工作总结会议,6个月内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如逾期不交年审,则会被注册局罚款,每次逾期罚款300新币,总罚款300至900新币(约4500人民币)。
后果2:
这是法庭起诉这一较为严重的后果,主要针对拒绝服从的“老赖”群体。如因新加坡公司逾期年审,公司负责人不能接受罚款处罚,或者拒不缴纳罚款,新加坡注册局ACRA将通过法庭起诉该公司及其负责人。
一经登记局提起诉讼,即使补缴罚款也不能撤销诉讼,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上庭。甚至在出庭之前,公司董事就已经向注册局的ACRA提出过要求,并且必须按时接受法庭的裁决。注册处会通过挂号信和电子邮件向公司董事发出法庭传票,以确保告知公司主管何时能收到法庭传票。
法官有权在法庭上决定是否对注册局的指控认罪,或者请求审判。如法官被判有罪,他将被处以最高5,000新币(约25000元)的罚款。若公司董事拒绝按时到庭,法庭将发出"逮捕令"。签发"逮捕令"是非常严重的情况,基本上相当于被政府列入"黑名单",如果此人到了新加坡,海关就会被扣留。
后果3:
《新加坡公司法》第1515条禁止担任董事、强制注销公司的规定,如果在5年内同一董事的公司发生3起违规行为,注册局将为期5年禁止该董事个人,并直接或间接担任任何其他公司的董事,或登记管理人员。这就是说,一旦违反了3次以上,注册局就特别关注该人,留下不良记录,并限制该人在新加坡管理任何公司。
若一家新加坡公司连续数年未提交年报,新加坡注册局有理由认为,该公司未进行经营,也未开展业务,注册局可采取强制注销该公司的措施。
如在一名董事的名下,有3家新加坡公司,由于持续未提交年报而被注册局强制注销,那么这位董事个人也将被注册局取消董事资格。同理,从即日起取消董事资格,或在5年内,此人不得担任新加坡公司的董事、或当地公司高管,或直接或间接参与外国公司的高管,均不得获准。
自然,新加坡注册局ACRA也区分公司被注销的不同情况,一如既往地以人性化对待业务操作。比方说,一个董事名下有3个或更多的公司,由于市场、业务、经营等原因,不打算继续经营或存续,公司的董事和股东可自行注销公司,也不会因此受到注册局的处罚。新加坡对个人商业信誉的尊重和重视,以及对那些有损于商业信誉的不诚实的人的严肃态度,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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