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成立的公司如果不想要继续使用可以通过正常注销的方式进行注销就可以了,但是注销新加坡公司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才可以:
1、注销的新加坡公司没有任何的罚款和税金;
2、注销的新加坡公司没有任何资产和负债;
3、注销的新加坡公司没有在其名下的任何抵押和货款;
4、注销的新加坡公司没有商业注册局的罚单;
5、注销的新加坡公司需要全体股东和董事出具注销同意书;
6、注销的新加坡公没有任何传票、罚款、海内外法律纠纷;
7、注销的新加坡公司最后一期的财务报表需要标明所有的负债都已经清除,也没有与其他公司有资产和负债,并且已经完全停止运作。
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准备新加坡公司资料,提交最后一期的财务报表,相关的证明文件对资产处置和/或负债,如果公司还没有经营,需提交董事确认书,由新加坡政府审核,发出受理信给董事、秘书和公司,一个月内可提出反对意见,如果无反对意见会发出第2封信给公司,进入3个月公告期,3个月后正式除名,即注销新加坡公司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注销新加坡公司总共需要约5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5个月内共计收到ACRA三封信函,最后一封信件会确认公司的正式关闭,当然也可随时撤销关闭申请,正式关闭后在15年内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此公司,如果所提交的文件不完整或该公司还有资产负债,申请将被退回,更正后申请将被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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